根據我們數十年的經驗,我們得出一個結論:「所有的分手,都是能夠被挽回的。」感情不是非是即錯的題目,因此,只要循序漸進地做對事情,就能挽回一段感情。然而,在挽回的過程中卻有幾件事一定不能做。
◆ 低價值挽回:
低價值挽回包括「無條件地答應對方」、「買禮物刻意討好」、「不斷哭求對方」,當我們思考當初對方為什麼愛上自己,就會發現,他們愛上的決不是一個什麼事都服從的他的人,因為,愛情是構築在理解、欣賞之上,如果挽回時不斷做出破壞自己價值的行為,只會讓對方看不起自己。
◆ 受害者心理:
受害者心理常見的舉動通常有「公開發文指責」、「哭泣責罵」、「到處向親友責怪對方」。其實,受害者心理是分手後正常的情緒,可是儘管痛苦,如果我們把這種情緒,大聲宣洩給他人知道,無疑會讓對方承受巨大壓力,甚至最後可能會封鎖逃避。
◆ 暴露需求感:
需求感過高的常見問題有「過分關注對方訊息」、「過度猜測訊息意思」、「對方沒回覆就逼問」。不能暴露需求感的原因,是因為對方一旦知道你的意圖,就會開始防備,同時也會掌握主導權,而這卻是挽回感情的我們所不樂見。